各縣、市人民政府,州直各委、辦、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規定,茲決定:
楊 偉 任大理州交通投資開發(集團)有限公司董事長,免去大理州建設投資(集團)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;
趙伯廉 任大理州交通投資開發(集團)有限公司總經理,免去大理州建設投資(集團)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;
楊春曉 任大理州建設投資(集團)有限公司總經理(試用期一年)。
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18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附件:關于楊偉等三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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